关于调整部分农药商品编码的通知
各农药进出口企业:
根据海关总署监管司的通知,国家税则委员会对部分商品的八位税则号进行了调整,其中涉及农药八位税则号一个,即税则号29341000调整为29341090。调整后的税则号自2018年1月1月起开始使用。
该八位农药税则号的调整涉及九个十位农药商品编码相应进行调整,其具体调整情况见下表。2018年1月1日前签发的涉及该十个商品编码的《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》可在有效期内正常报关。